收受他人給予的80萬元好處,為企業違規辦理註銷稅務登記,造太平洋房屋成國家稅款損失兩千多萬元。江淮晨報記者昨日獲悉,11月14日,合肥市瑤海區國稅局原副局長王某某等三人涉嫌受賄、徇私舞弊少徵稅款一案,在肥東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。
  2006年3月,王某(另案處理)與他人合伙共同開發了合肥一房產項目,該項目2008年底竣工。2009年8月,為註銷公司稅務登記,王某找到合肥市瑤海區國稅局稅源管理二科的陳某與李某,以及該局副局長王某某,並邀請三人到東北游玩。2010年3、4月份,王某就註銷公司稅務登記事宜與陳某商量。王某信用卡代償允諾,事成之後給予100萬元的好處費。後陳某、李某為該公司辦理了註銷稅務登記手續。事後,王某給予陳某80萬元感謝費。陳某自分給李某、王某某各20萬元。
  經合肥市國稅局依法調查、核實,該公司2006年至2012年期間,應補繳企業所得稅22199520.35融資元。(江淮晨報 王凱)  (原標題:稅官受賄 致國家損失兩千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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